在我们生活当中,经常有很多夫妻因为矛盾而离婚,因此在离婚的时候,一般都是需要对车辆、房屋、财产进行分割。那么法院离婚车辆过户手续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法院离婚车辆过户手续
双方带上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注明车辆归谁)、车辆行驶证、合格证、车辆登记证书、保险等手续,双方和车辆一起到车管所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
二、离婚车辆不能过户的情况
(一)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及变更载货重量、乘员人数的;达到报废年限的(如车况较好,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可以过户,但不准转籍。
(二)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申请车主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机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三)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未满的。
三、离婚车辆过户的材料
(一)《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五)行驶证原件;
(六)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七)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八)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
(九)《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法院离婚车辆过户手续的相关知识,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得知对于法院宣判车辆归属一方的时候,就需要去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等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网站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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