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公告送达费用谁承担?
根据办案实践,通常公告一次收费标准在200至400元之间。公告送达费用一般是原告垫付,最后由败诉方最终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是30天还是60天?
60日
“公告期限为60日。一般法院强制执行之前会向被执行人送达强制执行的通知书,只有当书面送达、邮寄送达、转送达都无法送达被执行人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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