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在第52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围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主题,6月5日,罗山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到世序广场开展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材料、发送环保袋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知识,耐心细致解答群众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问题,倡导群众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发展的理念,努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环保氛围。
此次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次,进一步增强了群众保护环境的意识。
下一步,罗山法院将大力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我国新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加大对相关案件审理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罗山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郝昱玮 彭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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