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首席记者 韩忠林 记者 杨逍 实习生 杨宜方
市民投入100多万元只拿回七八万。
郑州一家名为“颐养乐福”的企业,打着养老名义诱导老年人投资办会员引起关注。
(资料图)
顶端新闻记者探访发现,河南颐养乐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河南颐养乐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都在以颐养乐福的招牌搞养老。
这两家公司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民政部门究竟该如何对他们进行监管呢?
这家打着养老名义的企业,到底有没有在民政部门备案?
打着养老名义,诱导老年人办理会员,承诺还本付息却迟迟不肯兑现……
近日,顶端新闻关注了郑州一家名为河南颐养乐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的企业,拖欠养老钱的事情。(此前报道:郑州一老太“投资”百万成养老机构会员,本金迟迟要不回 、“轻信颐养乐福,是因和花花牛为同一集团”丨投资养老机构被“套”追踪)
郑州老人高女士就是其中受害者之一。老伴去世后,她把房子卖了,先后投入100多万元成为颐养乐福会员,可是在协议到期后,她目前只拿回七八万元。
河南颐养乐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告诉顶端新闻记者,公司因为经营困难,从2022年开始出现拖欠老年人本息情况,共计拖欠费用不到8800万元。
而在采访中,郑州市民政局相关人士却告诉顶端新闻记者,河南颐养乐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并不是正规养老机构,而是一家普通企业,有部分业务涉及老年人。
报道推出后,有受害会员联系顶端新闻记者称,颐养乐福工作人员曾带领一些会员前往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五路交叉口附近一家名为颐养乐福的老年公寓。该养老机构曾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
“当时给我们推荐的是,会员们在这里住,可以享受优惠。”受害会员告诉顶端新闻记者,大家之所以被诱导,很大程度是因为河南颐养乐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始终声称与花花牛同属于佳田集团,而且提供有一些养老方面的优惠服务。
两家打着“颐养乐福”名义的公司存在关联
6月13日,顶端新闻记者对这家名为颐养乐福的老年公寓进行了实地探访。
记者注意到,目前该养老机构处于正常运营中,门口的悬挂着“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常务理事单位”“郑州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健康教育基地”“中国国际养老院院长协会会员单位”等牌匾。
老年公寓工作人员告诉顶端新闻记者,该养老机构背后运营企业为河南颐养乐福福乐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简称福乐居),与位于郑东新区的河南颐养乐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没有关系。
实际情况真的如此吗?顶端新闻记者通过企查查了解到,福乐居最大股东为河南颐养乐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高达99%。
河南颐养乐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由其法定代表人李某100%持股。李某同时也是河南颐养乐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持股25%,并且担任该公司监事。
河南颐养乐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剩余75%的股份,由王某持股。王某的另一重身份则是河南颐养乐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紫荆山分公司(存续)、国基路分公司(注销)、黄河路分公司(注销)、农业路分公司(注销)、嵩山北路分公司(注销)、农业东路分公司(注销)、中州大道分公司(注销)、二七路分公司(注销)法定代表人。
透过这些工商信息不难看出,河南颐养乐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或其高管,分别掌握了河南颐养乐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颐养乐福老年公寓100%和99%股权,三者之间实质上存在密切联系。
河南颐养乐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全资持股人、法定代表人李某还有另外一个身份。
据媒体公开报道,今年3月25日,“新鲜赋美好,佳田筑未来”佳田实业、花花牛乳业、启佳学校品牌联动签约暨“万吨花花牛免费送”启动仪式举行。李某以佳田企业董事局副总裁身份参加了活动。
对养老机构摸排,需要核实这些信息
2022年颁布实施的《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明确,养老机构是指“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食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十张以上的机构”。
金水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通俗来讲,只有让老年人住的,并有配套照护服务的机构,才能算养老机构,而河南颐养乐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并不是养老机构,位于郑州市金水区的颐养乐福老年公寓的确是养老机构。
该工作人员介绍,颐养乐福老年公寓在金水区民政局的备案名称为河南颐养乐福福乐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登记机关为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是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日间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提供助餐、助浴、助急服务。
“在打击整治养老服务机构诈骗专项行动中,该养老机构没有开展与养老服务无关的活动,没有非法吸纳社会公众资金。”工作人员表示,颐养乐福老年公寓专职从事养老服务工作,而且以服务失能、半失能老人为主,是正规的养老机构。
针对养老诈骗活动,金水区民政局曾联合办事处,对辖区依法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未经登记违规开展养老服务的养老机构两种类型进行排查。
“对依法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从核实基础信息、收费情况和核实违法基本情况3个方面检查。”金水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核实基础信息,主要包括兴办主体、分支机构(分公司)设立、服务网点、床位数量、收住老年人数量、营销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
收费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按照收费标准要求收费,是否存在以办理“会员卡”“贵宾卡”等名义,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是否承诺返还利息、提供增值服务、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
核实违法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养老服务机构收取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流向等情况。
【记者手记】
治理养老机构乱象,亟待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
通常情况下,一个城市里有两家公司用同样一块招牌从事养老服务,背后通常会有着某种关联。否则从法律角度,其中一家公司会构成侵权。
对颐养乐福拖欠会员本息事件抽丝剥茧,不难发现两家打着颐养乐福名义的企业,虽说表面上没有关联,但至少在资本层面上,他们有了密切交集。
不过这层利益关系,别说老年人,就算是年轻人也需要花费大量时间才能掌握皮毛。所以在维权过程中,老年人们很容易就被“不是一家公司”的说法打发。
市场经济下错综复杂的工商信息,给监管带来难度。职能部门的“手”不能伸得太长,企业注册实行登记制度后,市场监管部门无权过多干预企业具体业务;而作为养老机构主管的民政部门,也只能对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进行监管。
颐养乐福老年公寓进行了养老机构登记,民政部门自然可以对其本身进行监管。但其背后资本成立另一家公司,在同一地区用同一块招牌,通过不合理方式从事养老服务,民政部门是否也应该管管呢?毕竟民政部门要负责的,不仅仅是养老机构,而是整个养老领域。
说到底,民政部门没有办法及时发现还存在“另一家颐养乐福”,而且也在搞养老服务。那么,实现市场监管、民政、公安、金融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已经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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