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在经营承包地的过程中,为有效发挥土地效益,相互流转土地是常见的情况,但是在流转的过程中,也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问题。深化“三零”创建,建设平安西平,近日,西平县宋集镇某村的两位村民张某某、刘某某就因为互换土地出现了纠纷,宋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安排调解员马二强前去了解情况,化解纠纷。
经过了解,原来是2016年张某某因生产经营需要,与刘某某口头达成土地互换协议,土地互换后数年双方均未发生纠纷。2022年,张某某找到刘某某,声称之前刘某某给他换的土地面积不足,需要再给他补一点土地或者将土地换回。刘某某拒绝补足土地,并表示除非土地恢复原状,否则拒绝换回土地。张某某同意将土地恢复原状,与刘某某换回土地,刘某某要求将地恢复一年后,再进行互换,张某某同意。现一年时间已过,两家还就换地一事未达成一致,于是请求宋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帮助处理。
调解员了解情况后,采用“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通过与张某某、刘某某双方当事人谈法律、讲事实、诉人情的方式,劝导两家需要站在对方的立场上去思考问题,去理解对方。特别是针对刘某某,调解员反复进行沟通,最终劝说刘某某同意换回土地。这起因农村土地互换引起的纠纷得以顺利化解。(冯占华 韩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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