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一大早,方城县人民法院门前热闹非凡,锣鼓喧天,在锣鼓队音乐伴奏下,退伍残疾军人韩某某分别将两面锦旗送到了方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文科手中和审委会专职委员、民一庭庭长曹天祥,法官屈小丽手中,并激动地说道:“感谢方城法院,感谢李文科院长为民解忧,感谢曹天祥法官和屈小丽法官履职尽责,依法判决,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
韩某某系退役军人,1983年4月因公受伤,被评为三等乙级伤残军人,1988年10月退伍,被安排到方城县某公司工作。后方城某公司书面通知韩某某解除劳动合同,韩某某不服,遂引发诉讼。
因案件时间跨度大,涉及方面众多,且当事人韩某某情绪激动,方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文科在了解案情后,多次接待韩某某来访,通过唠家常的方式稳定韩某某情绪;并通过释法明理,告知其要全力配合法院审理,要相信法律、相信法院,一定能维护其合法权益。韩某某心结打开,表示一定全力配合法院审理。
方城法院接案后,第一时间详细了解来龙去脉,组成合议庭,及时送达确定开庭时间依法公开审理,并积极开展调解工作,经调解无效后,及时依据查清的事实依法作出判决,支持了韩某某的诉请。后某公司不服上诉,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了原判。
判决书送达后,韩某某以自己觉得最盛大、最隆重的方式,制作了锦旗并邀请锣鼓队伴奏,将锦旗送给李文科院长和承办法官,感激之情溢于言表,称自己切切实实感受到了法官的司法为民之心,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确实是拿老百姓的事情当自己的事情办。
锦旗承载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支持与肯定,下一步,方城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的理念,履职尽责,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供稿:程远景 曹天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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