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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野县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妥善处理涉企纠纷,着力打通涉企执行中的堵点淤点难点问题,把服务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融入法院执法办案全过程,不仅是把案件执结,更重要的是把矛盾化解,将“被动执行”变为“主动治理”,以能动司法理念纵深推进涉企执行案件的源头治理。
三化融合,夯实从“执”到“治”根基。一是深入探索“执源治理一体化”路径。探索“执源治理”,强化立审执一体化“大执行”理念,制定《立审执破一体化实施方案》,由末端治理转源头治理,形成“在立案阶段考虑执行、审判阶段兼顾执行、执行阶段扫除障碍”的工作模式,建立起全流程、全方位、全覆盖破解“执行难”长效机制。积极争取县委重视支持,联合出台《关于构建强制执行前督促履行机制 深化诉讼外执源治理的方案》,减少诉讼外案件进入执行的数量,形成诉讼内外协同联动、多元参与、多源共治工作格局。二是持续推进“执源治理网格化”工作。积极推动执源治理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完成与乡村基层组织紧密对接,聘用基层网格员为执源治理网格员。定期组织召开执源治理工作培训会,重视对网格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加强执前调解;执行中切实充分发挥网格员“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提高查人找物效率,切实提升执行效果。三是有效实施“执源治理集成化”联动。加强与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的联动,与公安机关出台《关于建立执行协作联动的实施意见》建立执行联络专员专办制度,推动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破解查人找物送拘等难题;与营商办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共同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入企走访督促企业主动履责,避免失信;与行政审批中心签署执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进一步扩大执行联动朋友圈,努力打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有效推动执行工作由“法院单打独斗”向“各部门集成作战”转变。
三措并举,优化从“执”到“治”路径。一是能动执行,强力兑现“真金白银”。坚持推进“简案快执、难案精执、类案合并执”执行模式,常态化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执行攻坚行动,深入开展“护企暖心”“百日执行攻坚”等专项行动,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柔性执行,助力企业“回血造血”。在涉企案件执行中,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适用“活封活扣”“执行和解”“分期履行”“财产置换”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让被执行企业“喘口气”,避免“案子办了,企业垮了”情况出现。三是执破融合,有效化解“执行不能”。组建“执破融合”团队,集中办理包括“执转破”案件在内的所有破产案件,推动办案理念、程序衔接上的融合,彻底打通破产审判部门与执行局在机构设置、职能分工上的壁垒和障碍,推动破产程序与执行程序深度融合,通过全面评估被执行企业可供执行财产情况,促进一批有财产案件执行到位;通过关联被执行人排查,促进一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转入破产程序,使一批空壳企业从市场退出,做实“执破一体”兜底化解。
三点发力,提升从“执”到“治”效果。一是前置“督促提醒”,重视失信预防。送达裁判文书时,一并向义务人送达《敦促自觉履行义务告知书》,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风险进行预警,提醒义务人“拒执”可能增加的费用成本、失信后果和面临的法律惩戒举措,敦促义务人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降低执行成本和涉执风险。二是执中“惩戒预警”,敦促主动履行。针对执行中有履行能力但不自动履行、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企业,积极运用执行“预处罚”机制,向被执行人发出《预处罚决定书》,通过告知预罚款、预拘留、预失信、预移送追究拒执罪,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促使案件顺利执行完毕。三是执后“信用修复”,有效正向激励。聚焦涉执经营主体发展困境,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在失信联合惩戒“负向”不同力度倒逼的同时,建立起守信联合修复的“正向”有效激励机制,对履行完毕的当事人不仅采取屏蔽失信信息、缩短失信时限和解除限制消费等措施,还电子送达结案文书及《自动履行证明书》《信用修复证明书》,为企业正常参与经济活动、重新焕发活力提供持续服务。(供稿:杨彦杰 田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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