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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公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了行政处罚。具体而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因授信业务管理不审慎、代理销售业务管理不规范以及员工管理不到位,受到罚款171万元的处罚。
此外,洪玄和俞良龙分别受到警告,而崔震则受到警告并罚款5000元。此次处罚旨在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确保其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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