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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金融监管总局获悉,为规范信托公司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发展,金融监管总局制定了《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10月3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资产管理信托定位为基于信托法律关系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坚持“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卖者失责、依法赔偿”,面向具有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销售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信托文件、风险申明、投资者承诺、风险评估等销售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管理要求,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范信托公司和代理销售机构销售行为。引导提升投资者对信托产品投资的风险意识。
投资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信托产品投资各类基础资产要求,细化组合投资规则,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严禁通道类业务和资金池业务。加强投资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的穿透管理,提高透明度。
征求意见稿强化全面风险管理要求,加强操作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管理,并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和内容。(记者李延霞、张千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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