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宏立: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 2026-03-04 21:10:59 来源:证券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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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6-006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公司副总经理甘德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819,84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8569%)的副总经理甘德君先生计划在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04,96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2142%)。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公司副总经理甘德君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计划 减 持 股份 计划 减 持 股份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东名称 职务 数 量 不 超 过 数量 占 公 司总 (股) 股本比例 (股) 股本比例甘德君 副总经理 819,840 0.8569% 204,960 0.214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不超过 3 个月)、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个人承诺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甘德君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甘德君先生相关承诺:通过成都宏振、宏源同盛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所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格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和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甘德君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甘德君先生不存在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副总经理甘德君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年修订)》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2025 年修订)》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