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4月30日,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厦门市新型产业用地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提到, “新型产业用地支持人工智能、氢能、生物制造、深海空天开发、未来网络、脑机接口以及其他符合厦门市未来产业布局的相关行业”“适用于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中的工业用地,按规定申请按照新型产业用地项目提升改造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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