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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哈尔滨6月7日电(记者刘梦丹)黑龙江省委社会工作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11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法护青禾·援助成长”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方案》,依托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全域覆盖、部门联动、常态长效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体系,推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从专项活动向制度常态、从单点服务向体系保障、从被动受理向主动预警、线索移交、靠前护航转变,以法治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方案明确,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保障范围。对遭受虐待、遗弃、家庭暴力、拐卖等侵害的未成年受害人,取消经济困难限制,直接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无固定生活来源未成年人,免予核查经济状况,简化受理流程。同时延伸服务触角,针对校园侵权、网络权益侵害、未成年人用工纠纷等,免费提供文书代写、调解指导等服务,做到矛盾早介入、早化解,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方案提出,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网络。省、市、县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窗口,在中小学、特教学校、儿童福利机构及社区乡村设立工作站、联络点,推动服务阵地城乡全覆盖。推行全省通办、容缺受理、上门服务、远程办理,实行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指派,确保未成年人诉求快速响应、高效办理。
《 人民日报 》( 2026年06月08日 1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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