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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湖南发展发布关于与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签署光伏项目投资开发协议的公告。
公告表示, 6月8日,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甲方)与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署了《湖南发展宁远县集中式光伏项目投资开发协议》。甲方通过招商引资选定乙方为宁远县集中式光伏项目投资开发主体之一,由乙方在宁远县境内开展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工作。
乙方拟在宁远县冷水镇、东溪街道等地块投资建设不少于20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项目暂定6亿元。实际建设规模与投资额将依据项目用地的土地性质及其他相关因素综合确定,最终以批复的装机规模为准。
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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