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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起房贷的后果都有哪些?房子贷款要求满足什么条件?

时间 2023-05-24 08:59:39 来源:巴中在线  

一、

没有房屋确权证能贷款吗

没有房屋确权证不能贷款。

在用房产作抵押办贷款的时候,必不可少的资料就是房产证。

没有房产证,就意味着房子的主人只有房子的居住权,而没有使用权,因此,没有房产证是不能办贷款的。

房屋确权不是房产证,但它和房产证是分不开的,房屋确权里面包含了房产证,只有同时拥有这两个证件,才拥有房屋和土地的使用权利,代表了这套房是合法的房屋,确权就是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进行出让,风险评估,交易的权利是正式房屋财产,所有人的一个方式,房租确权包括了房产证,房产证只是房屋所有人和土地所有人的一个证据,本身就早已包括在了房屋确权里面,房屋确权还是非常重要的,对于交易房子或者风险评估房子都有着非常大的作用。

二、

办理房屋贷款的条件

房子贷款要求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2.具有购房合同、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同意以所购房屋或提供贷款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

4.能够支付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后防务评估价50%的首期付款。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六、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三、

还不起房贷的后果

1.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会产生月利息;

2.个人信用会产生不良记录,影响日常生活;

3.一直不归还,会被银行起诉;

4.抵押的房产,银行可就其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标签: 没有房屋确权证 办理房屋贷款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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