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网
当前位置:首页>法律 >

环球关注:湖南出台新规:限额以下居民自建房竣工亦需验收

时间 2023-09-25 09:54:13 来源:新华网  


【资料图】

记者23日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近期出台的《湖南省限额以下居民自建房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限额以下居民自建房竣工亦需验收,并作为办理居民自建房不动产登记的依据。

这个管理办法明确,三层及以上的居民自建房,且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简称为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其他居民自建房简称为限额以下居民自建房。凡在湖南省建设的限额以下居民自建房,包括异地新建、改(扩)建、原址重建工程的验收活动,均适用该办法。

按照管理办法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行政区域内居民自建房工程竣工验收属地管理的牵头单位。在接到居民自建房的验收申请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查验居民自建房工程是否办理规划、用地审批手续并通过相关验收等。符合的,可派出相关人员参与竣工验收工作;不符合的,须及时向建房居民提出整改建议。

管理办法规定,居民自建房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组织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擅自投入使用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停止使用,并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同时,湖南将实施居民自建房镶嵌永久性标志牌制度,落实房屋质量安全相关主体责任。

标签: 居民 验收 工程 湖南省

相关阅读RELEVANT

  • 版权及免责声明:

内容搜集整理于网络,不代表本站同意文章中的说法或者描述。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并且本站对内容资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读者自行甄别。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邮箱:5 146 761 13 @qq.com 进行删除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