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一)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案件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案件类型实行市场调节价。
(1)简单案件
1、不涉及财产 1500-8000 元
2、涉及财产按诉讼争议标的额
≤1 万元 按民事不涉及财产案件标准执行
>1 万元,≤10 万元 4.8-6.4%
>10 万元,≤50 万元 4-4.8%
>50 万元,≤100 万元 3.2-4%
>100 万元,≤500 万元 2.4-3.2%
>500 万元,≤1000 万元 1.6-2.4%
>1000 万元,≤1 亿元 0.8-1.6%
>1 亿元 0.5-1%
(2)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高于简单案件5倍标准执行
(二)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1)简单案件
1、不涉及财产 按民事简单案件不涉及财产标准执行
2、涉及财产按诉讼争议标的额 按民事简单案件涉及财产标准执行
(2)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按民事简单案件不高于 5 倍标准执行
(三)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采取计时收费的 100-2000 元/小时。
律师高额收费怎么办?
1、律师高额收费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2、还可以通过函件、电话、来访等多种方式向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律师协会举报、投诉。
3、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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