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员的条件?
劳动争议调解员的职责: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劳动保障咨询,对申请调解的争议,根据事实如实调解;并监督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以及调解协议的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一条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担任。
第十四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员的职责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劳动保障咨询,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工作;
2、接收、审查当事人提交的劳动争议调解申请;
3、积极促使劳动争议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等等。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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