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怎么缴纳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宁波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
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未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
需要说明的是,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2021年和
,以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征收2022年全年费款,单位平均工资上限为当地社平工资的
,单位平均工资上限为当地社平工资的
。目前,残保金相关优惠政策有两个。
一是针对小微企业残保金的优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至
,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是分档征收优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将残保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按应缴费额90%征收。
这里特别要注意,因为2023年度计算的残保金是以2022年度的在职职工人数、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为依据,公司只有在2022年度1月份就安排残疾人就业才能最大程度享受优惠政策。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境外驻粤单位)等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三、什么时间可以申报残保金?
保障金按年申报缴费期为每年8月1日至11月30日,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申报缴交上年度的保障金。当年新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应当于次年的申报缴费期内申报缴纳保障金。
向残联部门进行网上备案,次年9月享受抵减政策,如2022年安置残疾人就业,2023年享受抵减政策。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一、可以享受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的单位
①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超过
的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以下简称“集中就业企业”);
的分散按比例就业企业(以下简称“按比例就业企业”);
③除国家机关、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之外的非企业用人单位,以及符合暂免征收残保金条件的小微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
二、享受超比例奖励的企业必须符合的条件
①残疾人职工必须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具有本省户籍并持有浙江省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③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1人以上(含)。
上述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①集中就业企业:每超比例安排1名残疾人,每年按不低于上年度1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奖励。
②按比例就业企业:每超比例安排1名残疾人,每年按不低于上年度4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奖励
年缴纳额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五、残保金如何办理申报?
1、进入电子税务局,在申报页面,选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点击填写申报表
2、进入申报页面,核实公司的名称、地址等,再核对费款所属期(一般都不会有错,但建议核查一下)
3、核对无误后,填写工资总额,在填写上一年的职工人数,最后核对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人数是否正确。
4、填好工资和人数后,第九列会弹出应纳的费额,如果企业符合减免条件,则第10列会弹出一个灰色的选项。
5、核对信息无误后,填写经办人员的名称。
6、填好信息后,点击下一步,再点击申报。
7、点击申报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就申报成功了,页面会弹出申报成功了提示。如果要交税,点击缴税即可。
用人单位如实填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可在电子税务局下载专区下载),申报表须经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如经残联部门审批缓、减、免保障金的用人单位,须一并提供残联部门出具的相关审批表。残联部门审批的缓、减、免事宜,请咨询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咨询热线12385。
用人单位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残保金是必须要交的吗
残保金必须正确缴纳,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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