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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内容是什么?身份证的组成都需要哪些内容?

时间 2023-05-06 15:41:45 来源:法务网  

身份证号是根据如下规则组成的:

1、第一、二位,表示省份的代码;

2、第三、四位,所在城市的代码;

3、第五、六位表示,所在区县的代码;

4、第七至十四位表示,出生年、月、日;

5、第十五、十六位表示,所在地的派出所的代码;

6、第十七位表示,性别,奇数表示男性,偶数表示女性;

7、第十八位,表示校检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标签: 身份证办理身份证补办 身份证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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