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的流程为:
1、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提交相关的证件和材料。
3、婚姻登记机关对其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4、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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