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网
当前位置:首页>文化 >

违反收养法的行为无效具体包括什么?收养行为无效的情形有几种?

时间 2023-05-12 09:56:51 来源:法制法律网  

收养行为无效的情形有几种?违反收养法的行为无效具体包括什么?

收养行为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两种:

(一)违反《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55条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本条具体内容又包括以下三种:

(1) 收养关系当事人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收养行为无效。

(2) 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收养行为无效。

(3) 违背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收养行为无效。

(二)违反收养法的行为无效,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三种:

(1) 违反收养法基本原则的收养行为无效。

(2)违反收养法规定的实质要件的收养行为无效。主要指违反收养法规定的收养当事人资格条件的。

(3)违反收养法规定的程序要件的收养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标签: 收养行为无效的情形 违反收养法的行为

相关阅读RELEVANT

  • 版权及免责声明:

内容搜集整理于网络,不代表本站同意文章中的说法或者描述。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并且本站对内容资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读者自行甄别。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邮箱:5 146 761 13 @qq.com 进行删除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