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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间有扶养义务吗?法定扶养义务人的范围包括哪些?遗赠扶养协议的解除需要什么条件?

时间 2023-05-16 14:02:15 来源:法评网  

法定扶养义务人的范围包括哪些

1、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力。

2、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广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3、 夫妻双方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4、法定扶养义务人范围的有关内容,从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夫妻之间有抚养义务的,不抚养的,需要支付抚养费。有抚养能力的外祖父、母对于已经没有父母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

兄弟姐妹间有扶养义务吗

1、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这是法律关于兄弟姐妹之间相互扶养的规定。具体而言,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义务并不是必然发生的法定义务,而是有条件的。简言之,就是应该尽到扶养或者赡养义务的父母、子女或者配偶不能尽其抚养或赡养义务时,由有能力的兄弟姐妹来承担扶养义务。兄弟姐妹之间的这种扶养义务是第二顺序的,具有递补质。但是,一旦这种义务形成,那么该义务就是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相应的义务人就应该自觉履行其义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兄弟姐妹间的扶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标签: 法定抚养 兄弟姐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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