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害人害己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既是法律要求,也是安全常识
(资料图)
然而
有人却 无视安全,藐视法律
在网上发布
疑似“酒驾”的视频炫耀
结果令人极度“舒适”
7月6日
余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
在网络平台有一段视频引起网民关注
画面显示
一名男子疑似边喝酒边开车, 并配文
“人家开车不喝酒,我是边开车边喝酒,咋滴?“
接报后
公安机关迅速循线追踪
很快便确认了视频发布者的身份信息
当日下午15时
民警将当事人江某传唤到案
接受进一步调查
原来,江某出于“博眼球”的心态
于7月5日傍晚时分
驾车在余干县黄金埠镇某公路行驶时
用手机拍录疑似“酒驾”的视频
并发布至网络平台
次日
其发现网友评论
该视频可能造成严重结果
江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7月6日中午
江某自行删除了该视频
以为可以风平浪静
却不知不良影响已经造成
到案后
江某对自己的不当言行
表示非常后悔
他也因此
被余干县公安局
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上饶公安温馨提示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在网络环境中
发布言论、拍摄视频图片等
不能为了“博眼球”“吸流量”
而罔顾法律
开车上路行使,更不能无视交通法规
致自己及他人的安全于不顾
否则终将害人害己
转自:余干公安
来源:上饶市公安局
标签:
内容搜集整理于网络,不代表本站同意文章中的说法或者描述。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并且本站对内容资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读者自行甄别。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邮箱:5 146 761 13 @qq.com 进行删除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