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不起诉后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占比低这一问题,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专项清查活动,聚焦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在依法合理适用不起诉权的同时,积极督促相关执法行政部门加强对不起诉案件的行政处罚,着力在衔接力度、广度、深度、精度上下功夫,促进行刑衔接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
通过与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西平分局、西平县自然资源局召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梳理、签发会议纪要,并与西平县公安局和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西平分局会签《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文件,逐步建立健全行刑衔接各环节制度机制,保障不起诉案件行刑衔接畅通规范。
积极组织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审查听证工作,在向被不起诉人宣布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告知被不起诉人检察机关依法向主管机关提出的行政处罚意见,多渠道、多层次阐明事理、述明情理,促使被不起诉人认罚服理,为后续转行政处罚奠定基础,并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对不起诉人做出行政处罚。在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发出检察意见书后,继续加强后续追踪,积极跟进行政立案、处罚全过程,并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执行完毕后及时反馈,保证行政机关高效执法。
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积极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实现行政权与司法权良性双向互动,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推进“行刑衔接”工作走深走实。
下一步,西平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推动不起诉案件训诫教育常态化,主动延伸检察职能,能动履职,积极探索推进不起诉案件行刑衔接的“后半篇文章”,更好发挥检察机关在修复社会关系方面的积极作用,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探索和推动社会治理。(冯占华 陈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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