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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
制定城市公共交通价格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交通运输部10月9日消息,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等9部门和单位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各地通过多种形式对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充电给予政策支持。
交通运输部表示,近年来,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公众出行习惯发生深刻变化,城市公共汽电车客流大幅下滑,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普遍经营困难,行业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为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交通运输部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制定了《意见》,明确了相关支持政策,提出了相关工作任务。
《意见》提出,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支持政策。一是落实运营补贴补偿政策。各地要压紧压实城市公共交通的地方主体责任,落实好城市公共交通作为市县级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因地制宜建立并实施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运营成本核算和补贴补偿制度。
二是完善价格机制。各地要合理界定城市公共交通价格补偿和财政补偿范围,制定城市公共交通价格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定制公交等线路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对远郊等长距离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线路,可探索采用按里程计价方式。
三是加强政策支持。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各地通过多种形式对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充电给予政策支持。各地在保障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夜间充电执行低谷电价的基础上,结合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日间补电需求,可在日间设置部分时段执行低谷电价,以引导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更多在低谷时段充电。同时,采用奖励方式加强对辖区内城市公共汽电车行业转型升级发展、保障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可持续运营、推广应用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等深化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方面的引导。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工具,支持城市公共汽电车场站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保障公交优先通行。积极推进在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线路和班次较为集中的道路设置公交专用道,实现公交专用道连续成网,推广公交信号优先。强化公交专用道使用监管,完善沿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鼓励在公交车辆配备交通违法取证记录系统,严查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行为。
交通运输部表示,《意见》的印发实施,对于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政策支持,促进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提质增效,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出行需要等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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