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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官,感谢法庭的各位同志,没想到这事能这么圆满地解决!”“谢谢!谢谢!我都没想到事情解决得这么顺利!”“我一定按调解意见给原告还钱,谢谢各位同志,谢谢法官!”2024年1月2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新甸铺法庭在一天内成功调解了三个案件,案由分别是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侵权责任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三个案件的当事人都向承办法官和工作人员表达了感谢。
在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中,被告马某因建设需要,向原告购买混凝土,原告依约履行了供应混凝土的义务,被告未依约支付混凝土款,原告无奈诉至法院。法官在接到案件后,对被告做了几次调解均未收到较好的效果。在开庭的当天,法官决定再开展一次调解,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切入点、诚信做人为重点进行劝说,被告在听完劝解后表示自己认识到错误,愿意按协商意见支付给原告欠款,案件顺利解决。
在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中,原、被告本是兄弟,在聚餐吃饭过程中,因言语不和发生争吵,被告一时情绪激动,用啤酒瓶砸破了原告的头,原告因此入院治疗,在出院后,被告拒绝赔偿原告的损失,原告无奈之下诉至法院。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劝说被告,“亲戚之间要互帮互助、互相体谅,你们本来也是兄弟,因为口角之争就打架,现在又闹到法庭,难道你们要因为一点小矛盾以后老死不相往来吗?多不值啊。”在法官的倾情劝说下,被告当即向原告表示了歉意,并当场向原告支付了赔偿款。
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被告马某在原告詹某处购买花生20460斤,花生由原告运送到被告处,总货款61380元,被告仅支付了31000元,剩余30380元货款被告一直未予支付,原告依法诉至法院。法官在调解中对被告马某耐心劝说,被告提出因其破产,同意在2024年12月7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30380元的调解意见。之后,法官又与原告多次沟通,原告也知道被告确实破产、经济困难,最终同意接受调解意见,案件顺利调解成功。
今后,新甸铺法庭将继续传承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调解优先,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强化多元解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让人民群众切实体会到司法的速度和温度。(供稿:武毅 杨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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