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西平县人民法院谭店法庭承办法官张富山努力下,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在判决后得以履行完毕,为感谢办案法官的用心,当事人特将一面写有“秉公办事、执法如山”的锦旗送到谭店法庭张富山法官手中。
2019年7月,小赵和小田口头协商由小赵为小田安装水电,共计24000元,小田承诺完成验收后付全款。验收合格后,小田付给小赵5000元,剩余19000元一直拖欠未支付,为要回劳务款项,小赵将小田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对案情均没有异议,但被告小田却对小赵起诉自己这件事不满,拒不接受调解,双方陷入僵持,无奈之下,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小田给付原告小赵劳务报酬人民币19000元。为督促被告小赵尽早履行义务,承办法官张富山在判决后再次联系小赵,向其阐释如不按时履行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将对自己产生的一系列不利影响,听到法官的耐心释法,被告小赵态度松动,主动将案款履行完毕,这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一面锦旗,凝聚着一份满意,承载着十分信任,是肯定,也是激励,更是鞭策。接下来,西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以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冯占华 朱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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