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工作要求,切实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做到诉前行政争议预防、诉中府院协同化解,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3月14日下午,光山县召开府院联动第二次联席会议暨行政诉讼“双下降”工作推进会。
县委副书记、县长李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曾玉杰,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连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王承武,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彭辉,县法院院长付晓虎,县检察院检察长杨炳辉出席会议。会议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常务副召集人曾玉杰主持。
李伟指出,一要提升站位,坚持府院联动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府院联动,有效衔接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常态化会商联动,实质性化解纠纷,促进行政争议从法院主导解决向行政机关主动化解、司法机关最终裁决模式转变,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司法工作水平双提高。二要聚焦重点,抓好行政争议溯源治理,加大“双下降”整治力度,发挥好行政复议作用,加强案件诉前化解,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三要压实责任,提升府院联动质效。具体做好规范行政执法,提升应诉能力,加强督导考核。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连勇传达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全市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工作的情况通报》;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彭辉通报2023年行政诉讼“双下降”工作开展情况;县法院院长付晓虎就府院联动以及行政诉讼“双下降”工作提出工作建议。
会议强调,一要积极沟通对接。各单位与法院的联系要进一步加强,在诉讼各阶段要积极主动对接,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县府院联席办要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减少行政争议和行政诉讼数量。二要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存在败诉风险的单位要拿出行之有效的化解措施,对工作不力、坐等败诉的单位将严肃追责。三要强化能力建设,树牢法治意识。各单位要严守法律底线和规则意识,要适时自觉启动自我纠错程序。对行政行为确有瑕疵和错误的,及时主动化解,消除行政相对人的对立情绪。诉讼后对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要及时研究办理,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判决。同时,各单位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的培训,切实做到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郝昱玮 李泽昌 陶俊 苏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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