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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4月22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发出了一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这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卧龙区法院发出的首份提示。
贺某与韩某结婚多年,且育有一女。二人在婚姻关系中常因摩擦发生争吵,矛盾不断加深,致使夫妻感情淡漠。贺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韩某离婚。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崔迪了解到被告韩某因涉嫌刑事犯罪,正处于监狱服刑阶段,并且韩某多次表明希望维持家庭的完整性,不想给孩子造成心理创伤,所以不同意离婚。崔迪与原被告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后,基于对双方夫妻感情状况、子女抚养等综合考量,依法判决不准予离婚,并希望双方在日后生活中能够勤于沟通、相互谅解谦让,共同维系稳定的婚姻关系,履行抚养、教育以及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法定职责。同时,为了让孩子身心得以健康成长,崔迪向双方发放了《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书》,以此来引导父母双方应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律义务,关注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精神与物质需求,并告诫他们,无论婚姻关系如何变化,都应当一如既往,竭尽全力,共同为未成年子女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随着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的发出,拉开了卧龙区法院深入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帷幕,对于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给予孩子充分的关心关爱,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一直以来,卧龙区法院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按照新时代加强未成年保护工作要求,发挥卧龙区法院“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品牌作用,通过设立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工作室、法官妈妈工作室,将家庭教育指导融入家室少年类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督促家长转变教育方式,切实关心关爱子女成长。
下一步,卧龙区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实时调整“提示”内容,不断完善家事审判司法服务机制,在诉前、诉中、诉后等各阶段扎实开展“关爱未成人提示”工作,以司法保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供稿:马鑫琳 崔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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