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资回收期的概念
投资回收期亦称“投资回收年限”。投资项目投产后获得的收益总额达到该投资项目投入的投资总额所需要的时间 (年限)。投资回收期的计算有多种方法。按回收投资的起点时间不同,有从项目投产之日起计算和从投资开始使用之日起计算两种;按回收投资的主体不同,有社会投资回收期和企业投资回收期;按回收投资的收入构成不同,有盈利回收投资期和收益投资回收期。
二、投资回收期的指标
投资回收期指标容易理解,计算也比较简便;项目投资回收期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资本的周转速度。显然,资本周转速度愈快,回收期愈短,风险愈小,盈利愈多。这对于那些技术上更新迅速的项目或资金相当短缺的项目或未来的情况很难预测而投资者又特别关心资金补偿的项目进行分析是特别有用的。
不足的是,投资回收期没有全面地考虑投资方案整个计算期内的现金流量,即:
忽略在以后发生投资回收期的所有好处,对总收入不做考虑。只考虑回收之前的效果,不能反映投资回收之后的情况,即无法准确衡量方案在整个计算期内的经济效果。
忽略货币时间价值?Time Value of Money。
由于这些局限,投资回收期作为方案选择和项目排队的评价准则是不可靠的,它只能作为辅助评价指标,在做项目评估时往往需要运用一些更为专业的资金预算法结合应用。
三、投资回收期的方法
(Payback Period)投资回收期是指投资所带来的现金净流量累计到与原是投资额相等所需要的年限,即收回原始投资所需要的年限。
投资回收期的计算公式
如果投资项目每年的现金净流量相等,则:
投资回收期=原始投资额/年净现金流量
如果投资项目每年的现金净流量不相等,设投资回收期大于等于n,且小于n+1,则:
投资回收期=n+至第n期尚未回收的额度/第(n+1)期的现金净流量
投资回收期法的投资决策规则
公司先确定一个标准年限或者最低年限,然后将项目的回收期与标准年限进行比较。如果回收期小于标准年限,则项目可行,如大于标准年限,则不可行。
投资回收期法的优缺点
投资回收期法的优点在于计算简单,易于理解,且在一定程度上考虑了投资的风险状况(投资回收期越长,投资风险越高,反之,投资风险越低)。
但是投资回收期也存在一些致命的缺点:一是它没有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将各期的现金流赋予了同样的权重;二是只考虑了投资回收期之前的现金流量对投资收益的贡献,没有考虑回收期之后的现金流量;三是投资回收期的标准期确定主观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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