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伤保险先行支付三个条件有什么
工伤保险先行支付三个条件有以下几点:
1.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职工发生的事故被确定为工伤
3.用人单位因为未参保而需自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却又不支付的,具体不支付的情形包括:
(1)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
(2)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
(3)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
(4)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
二、
工伤保险先行支付是否会对工伤保险基金有所影响
1.先行支付会对使用基金规模造成不可预知的影响。社保机构对未参保企业既无法管理,也无法掌控,只能被动地支付待遇,这大大增加了工伤保险基金的风险。
2.道德风险难以防控。责任认定主体和待遇支付主体分离,工伤职工和肇事者串通,企业和工伤职工恶意串通,这些都存在基金流失的风险。
三、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赔偿的标准根据工伤的程度有所不同: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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