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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可以算作家庭暴力的证据?起诉状应当记明哪些事项?

时间 2023-06-29 11:26:30 来源:法制网  

一、

家暴有什么表现

家暴的表现如下:

1.针对身体的暴力,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

2.针对精神的暴力,经常性谩骂、恐吓;

3.针对性的暴力,婚内强奸等等。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二、

家暴起诉书应该怎么写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

哪些可以算作家庭暴力的证据

1.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2.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

3.证人证言。

4.视听资料。

5.书面证据。

标签: 家暴起诉书应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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