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15日对外公布创一流营商环境年度行动计划,明确多个重点园区在具有强制性标准的领域试点合格假定监管模式,企业作出合格承诺即可持营业执照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公布的《海南省创一流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20—2021年)》,洋浦经济开发区、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海口江东新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在具有强制性标准的领域试点“无条件准入、登记式备案、免审批准营、信用制监管”的合格假定监管模式,企业作出合格承诺即可持营业执照开展经营活动,行业主管部门提前介入指导,全程跟踪管理,通过抽查、指导行业协会自查、信用评级等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督促指导企业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海南省创一流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20—2021年)》从开办企业、财产登记、获得信贷、跨境贸易、保护投资者等方面做出承诺。
在开办企业上,海南将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对省级及省级以下层面承接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由“优化准入服务”调整为“备案”和“实行告知承诺”。全省全面推行为新办企业提供免费印刻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服务。
为改善企业获得信贷和改善融资环境,海南计划实施政银保联动授信担保提供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集合信贷机制。在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海南将探索以大保小、以强保弱的产业链担保贷款模式。
在跨境贸易上,海南将继续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全面推广进口货物“两步申报”,进一步压缩申报准备和通关办理时间。实行进口商品零关税“一负三正”清单动态管理。
为保护投资者,海南将进一步便利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资金汇出入管理,完善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在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试点探索建立专利快速审查、快速授权绿色通道,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海外侵权损失补偿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保险业务。
计划明确,海南将完善国际人才评价机制,对外籍人员赴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许可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扩大外国高端产业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对象范围、放宽免签入境渠道。允许具有港澳台执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专利代理等服务领域专业人才在琼执业,无需参加内地执业考试。
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海南将探索建立“自贸港建设体验官”制度,还将深入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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