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网
当前位置:首页>房产 >

934套房源!下周一起申请登记 最便宜的房源仅509元! 环球微头条

时间 2023-03-14 17:57:45 来源:搜狐焦点  

好消息!房山公租房快速配租来啦!


(资料图)

此次公租房面向房山区2023年3月19日(含)前备案的具有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优先配租家庭及2023年3月19日(含)前备案的具有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非优先配租家庭进行快速配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配租房源情况

本次配租共涉及16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属于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产权项目7个,燕房投资项目8个,企业自持项目1个,可配租房源934套,其中:大套型296套、中套型264套、小套型374套。

二、意向登记

(一)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的家庭分为优先组家庭、普通组家庭

优先组家庭:2023年3月19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以GLH或GX形式开头的备案号)且尚未配租的房山区优先配租家庭,包括: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原“三房”轮候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2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

普通组家庭:2023年3月19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以GLH或GX形式开头的备案号)且尚未配租的房山区非优先配租家庭。

(二)登记时间

2023年3月20日上午10:00 至3月22日下午17:00(3天)

(三)登记方式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申请家庭可采取以下两种登记方式:

1.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bphc.com.cn/),点击“业务办理”—“快速配租”—“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快速配租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四)登记原则

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大套型、中套型、小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五)分组及排序规则

1.分组规则

本次配租将登记家庭分为二组,分别为优先组、普通组家庭。具体如下:

优先组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原“三房”轮候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2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

其中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在完成网络登记后,还须于2023年3月23日--2023年3月24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前往户籍所在街道(地区)住房保障窗口提交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含分散供养),或有效期内的《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进行线下确认,逾期未提交相关证件或提交证件不符合要求的家庭不纳入优先组家庭。

普通组家庭:非优先配租家庭。

选房时按照优先组家庭、普通组家庭次序依次选房。资格复核不通过家庭(含认定为不属于本批次配租对象的家庭或逾期未提交复核材料的家庭),其本次登记顺序号作废,由下一家庭递补选房。

2.排序规则

以上各组家庭按下列规则排序:

(1)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年份、配租套型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3.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依据线上登记结果、线下确认情况按照上述分组及排序规则确定最终选房顺序。(登记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

(六)意向登记排序结果公示

意向登记工作结束后,意向登记家庭登记名单将于2023年3月23日,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fsh.gov.cn/zwgk/zfbz/)。

最后,提醒大家,如果符合条件,尽量早点到户籍所在街道办登记。

标签:

相关阅读RELEVANT

  • 版权及免责声明:

内容搜集整理于网络,不代表本站同意文章中的说法或者描述。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并且本站对内容资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读者自行甄别。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邮箱:43 520 349@qq.com 进行删除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