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职工医保门诊可以报销吗?
四川职工医保门诊可以报销,只要是四川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不论是单位参保还是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不论是在职还是退休,都可以进行职工医保门诊报销。
四川省医保最新规定是:省本级医保参保人员在门诊看病可在年度限额内进行医药费用报销。门诊统筹保障待遇政策包括了起付线、支付比例和年度支付限额。
四川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我们可以从报销比例、普通门诊报销、大病报销等几个方面来回答。 1. 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按一档缴费的,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80%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在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院住院的按60%支付;二级医院按58%支付;三级医院按45%支付。 (二)按二档缴费的,一级医院按85%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二级医院按70%支付,三级医院按60%支付。 (三)未成年居民、特殊群体享受二档缴费的医疗保险待遇。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的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因放、化疗多次住院的,只扣一次起付线。 2. 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比例 参保职工在指定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由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参保职工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其待遇支付不设起付线;在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线标准由原来的40元降低为每次30元。一档普通门诊费用报销限额由原来的60元提高到80元;二档缴费的仍为200元。 3. 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2015年度,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2016年,相关部门出台新的大病保险政策之前,仍执行2015年标准。
内容搜集整理于网络,不代表本站同意文章中的说法或者描述。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并且本站对内容资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读者自行甄别。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邮箱:5 146 761 13 @qq.com 进行删除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