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税前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部分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当年不得扣除;
6、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不能扣除的管理费、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利息;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营业外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吗?
营业外支出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但需要按照标准进行扣除,另外一些营业外支出是不可以税前扣除的。
营业外支出的税法规定:
1、各种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纳的罚款、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3、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
4、损赠支出又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1)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5、债权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符合坏账的条件下,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税前扣除,债务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
6、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付出的,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7、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如债权担保等原因承担连带责任而履行的赔偿,企业负责人的个人消费等,均属无关的支出,一律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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