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网
当前位置:首页>关注 > 文化 >

侮辱妇女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侮辱妇女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侮辱妇女罪需要开庭吗?

时间 2023-05-17 10:57:14 来源:法律解答网  

侮辱妇女罪立案标准会判强制猥亵、侮辱罪。侮辱妇女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人身自由、名誉权等,行为人客观上是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强制猥亵妇女。

一、侮辱妇女罪立案标准会判什么罪

侮辱妇女罪立案标准会判强制猥亵、侮辱罪。侮辱妇女罪立案标准是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强制狠亵、侮辱,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

二、侮辱妇女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三、侮辱妇女罪需要开庭吗

侮辱妇女涉嫌强制侮辱罪,属于公诉案件,是需要开庭审理的。法律快车提醒您,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标签: 侮辱罪 侮辱他人 寻衅滋事 侵害荣誉

相关阅读RELEVANT

  • 版权及免责声明:

内容搜集整理于网络,不代表本站同意文章中的说法或者描述。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并且本站对内容资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读者自行甄别。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邮箱:5 146 761 13 @qq.com 进行删除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