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湖南省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截至4月底,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100%达标。
据介绍,我省14个市州共有32个在用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均为地表水源。其中,长沙市有5个,衡阳市、邵阳市、永州市、娄底市均有3个,株洲市、湘潭市、常德市、益阳市、张家界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均有2个,岳阳市、怀化市、郴州市均有1个。
为准确监测水源水质,省生态环境部门在河流型水源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在湖库型水源每个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监测点位采样,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今年4月份以来,省生态环境部门对32个在用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全部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实施包含61项指标的水质监测。水质评价全面达标,其中,Ⅰ类水质水源6个,Ⅱ类水质水源24个,Ⅲ类水质水源2个。(彭雅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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