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只要是违法犯罪行为,那么肯定就会涉及到一个犯罪动机,有时候因为一个小小的举动,触及到了犯罪分子的某根神经,可能就会惹来无妄之灾。那么构成犯罪的犯罪动机有哪些?怎么认定是否构成犯罪?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构成犯罪的犯罪动机有哪些
1、政治动机,指出于一种反社会需要而产生的犯罪动机;
2、财物动机,指为了满足衣、食、住、行等方面物质需要而产生的犯罪动机;
3、性动机,指为了满足性本能的需要而产生的犯罪动机;
4、报复动机,指基于报复而产生的犯罪动机;
5、自尊动机,指为了满足某种变了形的自尊的需要而引发的犯罪动机;
6、友情动机,指为了满足某种非社会化友情需要而导致的犯罪动机;
7、妒忌动机,指因妒忌而产生的犯罪动机;
8、戏谑动机,指出于追求刺激而产生的犯罪动机;
9、恐惧动机,指因害怕而引起的犯罪动机;
10、好奇动机,指出于好奇心而产生的犯罪动机;
11、其他动机,如大义灭亲行为中正义感动机。犯罪动机的性质不同,所反映出来的主观恶性往往大不一样,比如谋财害命的贪利性动机就比出于自尊动机而侵害他人的主观恶性大。
12、按照我国刑法学教科书的定义,所谓犯罪动机就是指刺激、促使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或思想活动,它回答犯罪人基于何种心理原因实施犯罪行为,故动机的作用是发动犯罪行为;说明实施犯罪行为对行为人的心理愿望具有什么意义。
二、怎么认定是否构成犯罪
认定是否构成贪污犯罪,主要看这两点:
1、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干元。
其中,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计算。对于行为人贪污的数额达到5千元的,无论其情节如何,均构成贪污罪;而对于贪污的数额尚未达到5千元的,一般应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
2、要看行为人的贪污情节。
其中,贪污情节主要针对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的贪污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贪污情节较轻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贪污情节较重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贪污罪。
其中,贪污情节是否属于较重或较轻范围,一般应从以下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界定:一看行为人的一贯表现;二看行为人贪污行为的动机和目的;三看行为人所贪污的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性质、用途;四看行为人贪污的手段;五看贪污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六看行为人的悔罪表现。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构成犯罪的犯罪动机有哪些”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我们可以知道构成犯罪的犯罪动机有很多种,具体需要根据案件情况去分析认定。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网站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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