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丢了该怎么办?
1、签订购房合同但是没有做预售登记
如果购房合同没有在房管局做过预售登记,那么在这种情况就补办购房合同比较简单了。购房者只需要将剩余的购房合同作废,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即可。
2、购房合同已做预售登记,并办理按揭贷款
其实这种方法是最麻烦的,购房者不仅需要办理情况3中的手续,还要与办理按揭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新的购房合同将取代原来的购房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3、购房合同已经做过预售登记,未办理按揭贷款
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丢失合同的话,则需要在报纸上刊登购房合同作废声明(刊登声明的费用需购房者支付),直到期满之后,持报纸去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已登记合同;然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购房合同丢失有什么后果?
1、购房合同是公平公正合理买卖的协议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合同法》、《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2、购房合同是买卖双方交易的重要依据
购房合同是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房屋买卖法律关系的重要依据,它对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购房合同是存在着非常重要的法律意义。
3、购房合同保障了买卖双方的权益
不管不动产权证是否办理,购房合同都是重要且不可缺的,如果没有了购房合同,今后购房者若与开发商发生纠纷(比如房屋质量问题等问题),将不利于购房者向开发商主张权利。因此,购房合同至关重要,业主一定要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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