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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热文:苦等近十年终迎交付,龙湖玖号院为何遭业主拒收?

时间 2023-06-06 15:11:16 来源:顶端新闻  

10年,苦等3600多个日夜,历经波折的龙湖玖号院在近日终于迎来了交付,本该高高兴兴喜迎收房的业主却愁眉不展,他们反映小区未达交房使用条件便仓促交付,收房强制捆绑物业费......面对种种疑难问题,业主陷入到无尽烦恼之中。


(资料图片)

【业主:未完工就交房,小区交付出现多项问题】

近日,位于南龙湖的龙湖玖号院项目在多年延期后,终于迎来了首批交付,但多数业主却拒绝收房。

小区业主李先生反映,小区在交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非常多,他给顶端新闻记者发来一份小区业主整理的问题清单,里面罗列了小区交房存在的大大小小几十项问题:小区水电燃气未通,工程未完工就通知收房,项目未公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是否存在违规强制交房;墙面空鼓、裂缝等质量问题没人维修;房屋延期违约金未给出具体赔付办法;先交半年物业费才能拿钥匙;小区大门口连个名字都没有;房子被封的业主什么时候可以进行解押......

(业主提供)

顶端新闻记者来到该小区,大门口摆放了红色的交房展板,上面写着“龙湖玖号院(安晟之家)欢迎回家”几个字。

来到11号楼,业主打开楼道内的管道井,可看到自来水管道没有接通,进入业主房间,室内一部分插座还没穿线,有的电路也没走通,“有的户内空鼓,裂缝都有标记一百多处,小区配套设备如健身器材、儿童游乐场等也没见,有的业主在电梯里被困,电梯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各种问题有很多,每个人反映的问题也不一样,现在最主要的问题是项目在应付交房,交房中出现很多问题他们不想管,房子他们(正商)不想认。”

(业主供图)

(业主供图)

业主表示,他是在正商接手之后买的房子,但当时也没留意,购房合同上写是河南安昇房地产有限公司,“若以后存在工程质量问题,这个责任怎么划分?谁来负责后续的质保问题?质保的主体责任人是谁?这些在交房上并没有明确出来。”业主很是担忧。

【诉求:交付质量问题到底应该谁负责】

“交物业费才能收房,有些‘强买强卖’,这太不合理了。”针对业主反映的情况,顶端新闻记者来到物业了解情况,玖号院物业方称,“收房是需要支付半年物业费用的。”

物业的做法是否合理?泰和泰(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程远省认为,“业主交纳物业费不能作为开发商交房的前置条件。”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商品房预售合同关系中,按期交付房屋是房地产开发商的主要合同义务,在办理收房手续时不得附加诸如交纳物业费及滞纳金等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另外,鉴于业主未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预交物业费也无合同依据。”程远省表示。

那么,对于业主担忧的后续房屋质量及维修问题,该如何解决?玖号院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小区水电计划6月6号之前进行疏通,之后业主就可以来装修了,门窗、水电、纱窗等问题物业可以管,但由于房子主体不是正商建的,正商接手时房屋主体已经建成了,所以房屋空鼓、裂缝等情况需要业主自行维修。”

对于物业的说法,业主们并不认同,“这些不是正商严重不达标交房的挡箭牌,一部分业主是在正商接手后买的房,我们希望正商履行应有的义务,对于交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房屋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能够给出合理说法。”

那么玖号院工程质量等相关问题的责任该如何进行划分?程远省说,这要看正商接手时的法律文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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