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下午,邓州市人民法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党组书记、院长陈永江出席会议并讲话,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成员及各口线联络员等参加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夏莲主持。
会上,审委会专职委员李雪存对营商环境工作指标进行了讲评,并对创新案例、宣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刘夏莲传达了《邓州市营商环境奖惩办法》,并对2023年度营商环境指标计分标准进行解读。陈永江院长对各部门的长期未结案件逐案进行了讲评。
会议强调:一是认识再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需要大家通力协作,立、审、执、破各部门各环节要协调配合、无缝衔接,以四化工作法为抓手,共同努力,高标准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二是质效再提升。各口线一定要以考核指标为标准,以上级法院通报为依据,对标对表,以“如我在诉”的意识,抓好各指标提升工作。三是创新再提升。主动从存在的问题入手,针对司法效率、司法效果、多元解纷等方面大胆创新,挑选合适的案件进行培育和完善,做好创新案(事)例工作。四是市场主体满意度再提升。持续增强服务意识,精准问需于企,调研企业经营发展情况、司法需求,深入研判堵点难点,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供稿:黄彦兵 何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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