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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法院:高额彩礼不可“娶” 凝聚合力筑新“枫”

时间 2024-06-17 11:12:40 来源:中华网河南  

邓州法院:高额彩礼不可“娶” 凝聚合力筑新“枫”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倡导婚嫁新风,促推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6月13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张村法庭持续开展“抵制高额彩礼,倡导文明新风”集中宣传活动,把司法服务送到村民“家门口”。

在邓州市十林镇魏寨村,13日上午,张村法庭牵头召开“抵制高价彩礼 弘扬文明新风”座谈会,十林镇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及村组干部、党员代表受邀参加会议。

邓州法院:高额彩礼不可“娶” 凝聚合力筑新“枫”

会上,张村法庭庭长金莉莎结合审判实践,分享了在办理婚约彩礼纠纷案件中的一些心得和体会,深入分析了高额彩礼给社会和家庭带来的许多不稳定因素。同时,还结合典型案例,着重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对高额彩礼的认定、《规定》新增的两种彩礼返还规则、“共同生活”的认定原则以及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中诉讼主体资格的认定等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受邀参会的村组干部,党员代表围绕当地彩礼现状及陪嫁情况纷纷畅所欲言,并对邓州法院正在开展的“抵制高额彩礼,倡导文明新风”宣传活动表达了肯定和支持,并表示愿做该项活动普法宣传的一员,共同倡导婚嫁文明新风。

邓州法院:高额彩礼不可“娶” 凝聚合力筑新“枫”

在张村镇朱营村,13日晚,“2024年邓州市移风易俗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现场人头攒动、热闹非凡。张村法庭员额法官李吉受邀向群众讲解婚约财产纠纷相关的法律知识。他结合相关典型案例,对乡村高额彩礼的形成原因、乡俗民约中的彩礼范畴、高额彩礼的认定和彩礼返还规则等系列问题进行了讲解,让群众认识到“高额彩礼”可能导致的危害和造成的法律后果。活动现场,法庭干警还向现场群众发放了《抵制高额彩礼 倡导婚俗新风倡议书》。

“这个活动很有意义,希望能改变高额彩礼的坏风气!”活动现场,村民们纷纷深有感触地说。

接下来,邓州法院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以诉源治理为切入点,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念,营造节俭文明的婚嫁新风尚。(供稿:王秋生 朱小旭)

标签: 邓州法院高额彩礼不可娶 凝聚合力筑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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