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怎样进行股权收购
股权收购的方式有:
1.股东之间的股权购买;
2.股东请求公司的收购其股权,但要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或者向法院起诉;
3.股东与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股权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
股权收购的操作流程
股权收购的操作流程:
1.起草、修改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2.对出让方、担保方、目标公司的重大资产、资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
3.制定股权收购合同的详细文本,并参与与股权出让方的谈判或提出书面谈判意见;
4.起草内部授权文件(股东会决议、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等);
5.起草连带担保协议;
6.起草债务转移协议;
7.对每轮谈判所产生的合同进行修改组织,规避风险并保证最基本的权益;
8.对谈判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或风险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9.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10.协助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的工作;
11.办理公司章程修改、权证变更等手续;
12.对目标公司的经营出具书面的法律风险防范预案(可选);
13.协助处理公司内部授权、内部争议等程序问题(可选);
14.完成股权收购所需的其他法律工作。
三、
收购股权能否不承担之前的债务
1.收购公司的股权而不承担收购之前公司的债务,需要原公司债权人的认可,并签订协议。否则,作为公司的股东,需要以其出资承担责任。
2.和原公司的股东签订内部债务承担的协议。虽然该内部协议不能对抗债权人和善意的第三人。但在股东之间有法律效力。找法网提醒您,自己承担原公司的债务还款责任后,可以向签订协议的原股东追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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