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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 2022年度独立董事(张希舟)述职报告

时间 2023-04-19 01:08:14 来源:证券之星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代表:


【资料图】

  本人作为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忠实履行职责,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本

人任职期间的工作履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2022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召集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

效,故 2022 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

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本人无缺席或委托其他

董事出席的情况,对所参加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了赞成票;本人

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的 2 次股东大会,因客观原因本人未能现场出席。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发表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及发表对2021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及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发表对《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发表对《关于对部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签订和解协议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投资设立医星科技及转让研究院股权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

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认真审议委员会的相关议案,并运用自己的

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

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

握公司的动态,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相关工作

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重大事项,能够做到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询问、了

解具体情况。

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了对公司和投

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情况

  六、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邮箱:xhfzxz@126.com

  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和支持,在此衷心地表示感谢。2023 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

精神,谨慎、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沟

通与合作,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

能力和领导水平,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希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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