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附加税,只要交了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就要同时交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建税根据地区不同税率分为7%(市区)5%(县城镇)和1%,教育费附加税率是3%,这两个附加税是用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作为基数乘以相应的税率,算出应交的附加税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的规定,城建税是在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时,分别与这三个税同时缴纳,并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对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是谁承担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原规定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1994年税制改革后,改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进口货物者)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是什么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根据原规定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三种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1994年税制改革后,改为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
(1)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除外)
(2)补交的税款
(3)免抵税额注意的问题:
(1)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有:纳税人缴税的“非税”款项(滞纳金、罚款)、进口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税法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2)作为计税依据的的“三税”税金只是看是否在本期缴纳,与税款所属期间无关即查补税款也应作为计税依据
(3)免征或者减征“三税”同时免征或者减征城建税
(4)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
城建税计税依据有哪些?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
公式: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城建税全称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与其他税种不同,没有独立的征税对象或税基,而是以增值税、消费税"二税"实际缴纳的税额之和为计税依据,随"二税"同时附征,本质上属于一种附加税.原则上讲,只要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中任一税种的纳税人都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下列情况可免征城建税:
1、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流转税,免征城建税
2、从1994年起,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建税
3、对中外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暂不征收城建税
需特别注意:
1、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纳的城建税
2、"三税"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不退还城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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