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赡养费是变更之诉。变更之诉又称为“形成之诉”,是指原告根据法律事实,请求法院依法设定、变更或消灭某种既存的法律关系。而请求增加赡养费属于赡养费金额发生改变,也就是改变了原来的民事法律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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