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标准的概述具体如何介绍的?
技术标准是指经公认机构批准的、非强制执行的、供通用或重复使用的产品或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的规则、指南或特的文件。有关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也是标准的组成部分,是指一种或一系列具有一定强制要求或指导功能,内容含有细节技术要求和有关技术方案的文件,其目的是让相关的产品或服务达到一定的安全要求或市场进人的要求。技术标准的实质就是对一个或几个生产技术设立的必须符合要求的条件以及能达到此标准的实施技术。它包涵有两层含义:
(1)对技术要达到的划了一道线,只要不达到此线的就是不合格的生产技术;
(2)技术标准中的技术是完备的,如果达不到包含有一定量技术解决方案的这一类标准。现实中,我们对于标准的全球技术许可战略有许多认识上的误区——有许多人认为许可本身仅仅就是标准的许可,也有人认为只要建立标准就可以坐享技术许可的成果。殊不知现代技术标准的全球技术许可战略是一个知识产权战略的系统工程,是一个管理的问题,这个知识产权的管理和规划工作,在建立标准之前就先行介入了。现代技术标准的全球技术许可战略是沿用了“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许可化”这一思路。
这一思路贯穿于全球技术许可战略的始终,同时,这一思路又是以一场的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来实施的。因为从建立标准的初期,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的工作就要介入,首先的工作是申请专利,因为专利技术是技术标准实施许可战略的基础,而技术标准的公布,往往又会造成资料公开,使得一些技术不再符合专利法上“新颖”的有关规定,从而丧失获得专利的可能,这就使标准的对外许可能力大打折扣。其次是在技术标准化阶段将这些专利技术容入到标准中,在建标准的同时就要构建此标准体系的技术许可框架。最后才是标准建立后实施全球技术许可。在每一个阶段,根据标准的不同,又会有不同的操作,因此又体现出许多种知识产权战略。
技术标准的分类包括什么内容?
技术标准可以划分为法定标准和事实标准。
法定标准是指政府标准化组织或政府授权的标准化组织设置的标准。事实标准是单个企业或者具有垄断地位的少数企业共同设置的标准。
事实标准又可划分为两类:一类是由某个企业依据其市场优势形成的统一或单一的产品标准,最典型的是美国微软公司的Windows操作系统和英特尔公司的微处理器的结合,被美国学者称之为“WinTel事实标准”。类似的还有历史上的JVC公司的VHS家用录像机和SONY公司的Betamax家用录像机标准。
另一类是由若干企业联合制定的标准,如DVD 机标准。作为法定标准,一般强调的是公开、通用、一致、系统。早期的标准化组织尽可能的避免将知识产权引入标准,尽量采用那些不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使其标准出台后便于推广。对于无法避免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技术),则要求权利人公开做出承诺,放弃其权利或者至少做出合理许可他人实施的保证,否则不予考虑纳入相关标准之中。但是作为事实标准却与法定标准不相同。在事实标准中往往包含或涉及到许多知识产权,特别是事实标准制定者自有的知识产权,实施这些标准很难避开这些知识产权的制约。
面对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带来的现实问题,最根本的解决办法是增加开发、创新的投入,力求占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在此基础上制定自己的技术标准,将其做大、做强,逐步形成事实上的行业标准,甚至国标准、国际标准。如大唐电信那样代表我国提出TD—SCDMA标准.被国际电联(ITU)接纳并成为世界三大主流3G 标准之一。标准制定的前提是技术实力。没有强大的开发实力和技术创新实力,是难以参与标准的制定的。高新技术的复杂和风险,使得一个企业甚至一个国很难开发、占有涉及到一项标准的所有核心技术。制定自己标准的根本目的,不是一定要垄断一项标准,而是要争取在一项标准中占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这种参与权是依靠在标准中所拥有的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主要是专利技术来体现的。将一个企业制定的标准形成事实上的行业标准,本身难度就是相当大的。更不要说形成国际标准。这对于国内绝大多数企业而言是难于实现的。在这里提出这一问题,目的在于促使社会各界树立起一种意识,那就是重视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相结合的意识。在一个企业制定自己的企业标准时,应该有这种意识,在一个行业制定自己的行业标准时,也应该有这种意识。在一个国制定自己的国标准时.更应该有这种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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