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金法官了,多亏了你们的公正审判,让我这么多欠款终于有着落了,太谢谢你们了。”7月5日一大早,当事人王某将一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以司法审判维护公平正义”的锦旗送到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桑庄法庭员额法官金莉莎手中。
在王某某与王某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自2017年至2020年期间,王某经营的重型货车在王某某处修理、更换轮胎,王某仅支付了部分货款,尚欠二十余万元未付,此后王某某多次追要上述欠款均未果,后诉至法院,请求王某支付剩余货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金莉莎了解到原被告曾是邻居,且已合作多年,为了尽快化解矛盾、减轻诉累、不影响双方生意经营,便尝试联系双方进行调解,但分歧较大,只得放弃。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账单、买卖合同等证据不予认定,坚持认为自己并未在账单上签字,因此认为20余万元欠款并不属实。为了查清案件事实,承办法官从上百页证据中仔细核对,抽丝剥茧,认真核对6年前的账单、保存的聊天截图,从账目明细中一笔一笔核实款项,从字里行间、双方的对话问答中一句一句推敲、核实,从电话录音中句句斟酌考量,最终厘清所有事实,确定真相。准确认定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欠款事实,依法判令被告偿付轮胎款二十余万元,及时高效地审结此案,切实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判决作出后,被告上诉,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起涉营商环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圆满化解。
一面锦旗,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支持和认可,既是邓州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一个缩影,也是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的生动体现。据悉,邓州法院将不断提高办案质量,继续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供稿:张颖 王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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