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清晨,淅川法院执行局开展“豫剑执行——攻坚四季度”第二次集中执行行动。“出发!”随着执行局分管领导邓文豪一声令下,执行干警们按照事先安排,分组行动,迅速出击。
马某与别某、罗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因别某、罗某拒不还款,马某将二被告诉至法院,后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但二被告仍未按调解书履行,马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法官多次催促,别某、罗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10月17日执行法官将二被执行人传唤至法院,再次敦促其履行还款义务,劝说无效后,便准备将其二人强制拘留,别某、罗某迫于拘留压力,终于同意履行还款义务,一次性偿还3.6万元本金及利息,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此次行动聚焦于执行依据为调解书的案件和十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以“一次性有效执行”机制为导向,快、准、狠地打击了部分有履行能力而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执行完毕了一批小标的案件,截至目前,此次行动共拘传8名被执行人,拘留2人,达成和解协议案件4件,执行完毕案件2件,执行到位案款10余万元。
淅川法院将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提高执行效率,以优异的执行成绩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供稿:王亚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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